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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印章、用虚假材料登记案”笔迹鉴定
2022-10-28 9:08

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安证所受理一起不同寻常的笔迹鉴定事项,案件涉及伪造公司印章、用虚假材料进行工商登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送检检材为一份《股东会决议》,委托方怀疑其上5个股东签名笔迹为一人摹仿形成,并提供了三个怀疑对象的签名实验样本。


检验时间:


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6月24日。


检验情况


经过初步检验,发现样本数量少且均为实验样本,所提供的样本特征反映不充分,比对条件较差。而后由我所鉴定人编写听写模板,由委托方再次提取嫌疑对象听写及默写实验样本以及股东本人签名样本用于检验。

我所鉴定人依法依规,遵照独立鉴定、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对送检材料进行独立检验,并进行了两次共同讨论。而由于检材为复制件,运笔及异常书写特征无法反映,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我所鉴定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材原件进行了现场检验,并经过最后共同讨论,各位鉴定人意见一致,出具鉴定意见书。


总结


本次鉴定前后历时40天(包含补充材料时间),重难点在于伪装笔迹的检验技术难点,尤其是套摹笔迹的笔迹特征中反映了摹写人和被摹写人两人的书写习惯,而与被摹写人相似的特征数量多,反映摹写人自身书写习惯的特征较少,部分存在摹仿走样特征,鉴定难度大。



在检验时,检材、样本笔迹特征的反映以及对不易受伪装手法影响的笔迹特征的把握非常重要。而我所鉴定人尽职尽责,运用专门知识及依据丰富的鉴定经验,对检材、样本笔迹特征进行充分解析、反复论证,最终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书,为警方办案指出关键方向。


—————————————————————————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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