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什么?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一种提取、保全、检验分析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也是一种审查和判断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它主要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内容一致性的认定、对各类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所存储数据内容的认定、对各类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已删除数据内容的认定、加密文件数据内容的认定、计算机程序功能或系统状况的认定、电子数据证据的真伪及形成过程的认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子数据在各类案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子数据证据的获取、分析和评价也越来越复杂和专业化,需要专门的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来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为司法诉讼、行政执法等社会化活动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
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对象
指在诉讼活动中涉及的各类电子数据,包括以电子形式存储、处理、传输、表达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电子数据的形式多样,包括文字、数字、图像、音频、视频、程序、数据库等。电子数据的载体也多样,包括计算机、手机、平板、U盘、硬盘、光盘、闪存、芯片等。电子数据的来源也多样,包括网络、软件、硬件、设备、系统等。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对象的特点是: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变化快速、易受损、易被篡改、易丢失、易混淆、易涉及隐私等。这些特点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带来了很多挑战和难题,需要鉴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同时也需要鉴定机构配备先进的设备和软件,建立完善的规范和流程,保证鉴定的质量和效率。
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分类和特点
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几种:
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数据内容和电子数据载体鉴定。电子数据内容鉴定是指对电子数据的内容进行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真伪、来源、形成时间、形成过程、内容一致性、内容解释等方面的鉴定。电子数据载体鉴定是指对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或设备进行鉴定,包括电子数据载体的类型、功能、状态、损坏程度、修复可能性等方面的鉴定。
根据鉴定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技术性和非技术性鉴定。技术性鉴定是指运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等操作,获取电子数据证据,并对电子数据证据进行鉴别和判断的鉴定。非技术性鉴定是指运用一般的逻辑推理、常识判断、专业知识等,对电子数据进行解读、评价、推断的鉴定。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事实性和评价性鉴定。事实性鉴定是指对电子数据的客观事实进行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存在与否、内容是什么、形成时间是什么、形成方式是什么等方面的鉴定。评价性鉴定是指对电子数据的价值和意义进行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有效性、相关性等方面的鉴定。
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性强。涉及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法律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需要鉴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同时也需要鉴定机构配备先进的设备和软件,建立完善的规范和流程,保证鉴定的质量和效率。
复杂性大。面临的电子数据的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变化快速、易受损、易被篡改、易丢失、易混淆、易涉及隐私等特点,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带来了很多挑战和难题,需要鉴定人员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鉴定方法和技术,解决各种复杂的问题。
规范性高。作为一种法律活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包括鉴定的合法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及时性等原则,以及鉴定的程序、标准、方法、报告等规则,以保证鉴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创新性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断涌现出新的鉴定对象、方法和技术,需要鉴定人员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创造新的方法,以适应新的情况,提高鉴定的水平和能力。
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方法和技术
根据不同的依据和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几种:
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数据内容鉴定方法和技术和电子数据载体鉴定方法和技术。电子数据内容鉴定方法和技术是指对电子数据的内容进行鉴定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电子数据的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解释等方法和技术。电子数据载体鉴定方法和技术是指对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或设备进行鉴定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电子数据载体的检测、识别、修复、恢复等方法和技术。
根据鉴定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技术性鉴定方法和技术和非技术性鉴定方法和技术。技术性鉴定方法和技术是指运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等操作,获取电子数据证据,并对电子数据证据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方法和技术。非技术性鉴定方法和技术是指运用一般的逻辑推理、常识判断、专业知识等,对电子数据进行解读、评价、推断的方法和技术。
根据鉴定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硬件技术是指运用各种硬件设备,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等操作的技术,包括数据克隆设备、数据恢复设备、数据分析设备、数据比对设备等。软件技术是指运用各种软件程序,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等操作的技术,包括数据恢复软件、数据分析软件、数据比对软件、数据加密软件等 。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方法和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应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鉴定目的,综合考虑鉴定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和经济性,遵循鉴定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以达到鉴定的最佳效果 。
五、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流程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基本步骤和顺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案件受理
鉴定机构对委托方提供的委托书、身份证明、检材等委托材料进行程序审核和技术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是否具备鉴定的必要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是否需要补充材料或样本,是否需要签订鉴定协议等。受理后,鉴定机构应对检材进行登记、封存、保管等工作,防止检材的丢失、损坏、污染或篡改 。
(2)鉴定方案制定
鉴定机构根据委托要求、检材情况、鉴定目的等因素,成立由两名以上鉴定人组成的鉴定组,讨论确定鉴定方案,包括鉴定技术路线、方法、设备、软件、进度等。鉴定方案应符合鉴定的基本原则,如原始性、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可重现性、可追溯性、及时性等 。
(3)鉴定实施
鉴定组按照鉴定方案,对检材进行提取、复制、校验、分析、比对等操作,获取电子数据证据,并对电子数据证据进行鉴别和判断,形成初步的鉴定结论。鉴定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鉴定过程、数据、结果等信息,保证鉴定的可重现性和可追溯性。鉴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鉴定方案需要调整或补充材料的情况,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协商解决。
(4)鉴定报告撰写
鉴定组根据鉴定结论,撰写鉴定报告,包括鉴定委托、材料、方法、过程、结果、意见等内容,以及鉴定人员的签名、鉴定机构的印章等。鉴定报告应符合鉴定的基本要求,如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规范性、完整性、清晰性等。
(5)鉴定报告审核
鉴定机构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对鉴定报告的格式、内容、逻辑、语言等进行检查,对鉴定方法、数据、结果、意见等进行评价,对鉴定过程、质量、效果等进行考核,确保鉴定报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鉴定报告出具
鉴定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鉴定报告进行出具,包括对鉴定报告进行编号、装订、盖章等工作,对鉴定报告进行备案、归档等工作,对鉴定报告进行送达、交接等工作。鉴定报告出具后,鉴定机构应对检材进行退还、销毁或继续保管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