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起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安证鉴定所在第1、2、4宗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为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提供证据支撑。
案例一
吴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吴某是A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家居家电类产品的负责人,与A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掌握着A公司的货源情报、销售策略、定价政策以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仓储物流信息等。在任职期间,吴某多次将A公司的经营信息通过微信披露给其妹妹吴某某。同时,吴某入股A公司的竞业公司B公司,并直接参与B公司的运营。吴某利用其掌握的A公司的货源信息、财务资料,帮助B公司销售A公司销量大且利润率高的热门产品的同款产品,并将B公司的产品定价低于A公司的产品销售价,以此获取竞争优势。
案例二
深圳**激光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权利人A公司主要从事激光雷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发了雷达数据反演软件和反演算法,并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当事人主要从事激光雷达的研发、销售等业务,与权利人形成竞争关系。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当事人涉案激光雷达一台以及当事人员工谭某工作用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过鉴定,在扣押的当事人雷达设备和员工笔记本电脑中,含有权利人A公司反演算法等密点。当事人及其员工均无法提供涉案激光雷达使用的数据反演算法研发过程的文档、技术资料等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经调查,当事人上述技术信息由另一名员工韦某(曾就职于权利人公司)提供。
案例四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及著作权案。经委托鉴定,投诉人A公司核心产品“**印控机”涉案技术秘密在2020年前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非公知特性,构成商业秘密。投诉人采取了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保密措施。投诉人从未公开及授权任何企业及个人使用其相关商业秘密,当事人伙同权利人前员工王某等人窃取并侵犯投诉人核心产品“**印控机”的商业秘密及软件著作权,并存在非法使用投诉人商业秘密制造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及申请专利公开的情况,投诉人前员工王某等人违背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积极参与当事人涉嫌侵权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等工作,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经鉴定机构鉴定,投诉人涉案商业秘密与当事人涉案专利构成实质相似,且经评估机构评估权利人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数百万元。
安证鉴定所一直以来秉持初心,助力执法,守护公平,致力于为各类案件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在上述的3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我们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素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创新成果贡献了重要力量。相信在未来,安证鉴定所将继续发挥技术优势,为更多类似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合规的一部分。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基于案件服务能力,依托于安证合规集团,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搭建、系统建设、合规服务等全套解决方案,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保障。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领域,我所参与的案件,多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开创案件研判、鉴定新思路。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首批入驻前海自贸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录音司法鉴定、图像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企业调查、电子数据取证培训、第三方存证等专业的第三方全物证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自成立以来累计完成20580项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采信率达100%。知识产权鉴定、咨询评估服务完成近1500宗案件,为深圳乃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鉴定服务。